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交 通 学 校 文 件
宁交校字〔2006〕52号
关于举办公路养护工培训与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市、县公路管理段:
为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2006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晋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宁人发[2006]92号)精神,宁夏交通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将于2007年元月开办初级、中级、高级公路养护工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7年1月12日
二、报名地点: 宁夏交通学校(银川市北京东路484号)
三、培训与鉴定时间:2007年1月13日—2月1日
四、培训与鉴定地点:宁夏交通学校(银川市北京东路484号)
五、收费标准:按照宁价发[1998]43号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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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 |
培训费 |
鉴定费 |
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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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300 |
200 |
15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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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25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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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200 |
100 |
六、联系电话: 0951-6725357 0951-6739850
七、有关要求:
1、待鉴定人员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申报表》一式2份。
2、鉴定等级的审核由鉴定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本人身份证、原最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1寸免冠彩照5张。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007年元月6日前将参加培训鉴定的人员名单、等级报交通学校培训中心。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申报表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送:各市、县公路管理段。
宁夏交通学校办公室 2006年12月14日印发(共印30份)